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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终结者 - [社会]
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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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北京5天了,上个网陈灌希还是热点话题,纷纷扰扰。一个多月啦,这个名人为中国的性解放和道德价值重构作出了一个公共人物应有和不应有的贡献,快名垂千古了拥载史册了。如果以此为契机,法律精英们重新把网络传播相关的法规条例拾掇拾掇,搞出个象样的法律,不要再让各地的网络警察们自相矛盾胡说八道无法可依,灌希同志也算是继孙志刚之后又一个对大陆法治社会有贡献的话题人物了。
所谓“用低俗和下流建起的大楼,但却闪着自由与民主的光辉。”这个充满话语争夺的大楼,网民是被当作碎石头子和板砖呢,还是当栋梁呢?
我不要再写这个人的话题了,再写我就退出博客圈。这里不应该成为娱乐大众的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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