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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恩仇 - [社会]
20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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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揣测是这样的,判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更容易遭受权力干扰。假如撞人者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飙车的人也不会逃脱于此。所以即使胡斌父母不是“有关系”的人,但只要这群飙车的人中有一个有背景,那么这撞人的人就被保下来了。
之所以要揣测,是因为司法公正经常丧失信任。来,学法律的同学给解释解释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解释不清那就说明咱法律还是有漏洞。不用重刑,以后闹市飙车撞死人还这么判吗?我们国家对汽车真友好哈!
4月初去了一趟澳门,印象深刻的是,澳门的华人开车会让着行人,这是习惯、是文化。司机在看到行人过马路时是自觉的停下车来耐心等待,所以大陆人在靠左行驶这样很不习惯的地方也可以放心行走。
除去上面的揣测和联想,最后感慨一下,万峰老师真牛逼啊,我们所有人都能那样简简单单、快意恩仇地活着多好啊。
......
这燥热的夏天,我在迅速愤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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